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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彩繪藝思-第10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人氣69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6-20 15:35:30

主旨: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彩繪藝思-第10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簡章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80564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繪畫主題:原住民之愛與勇氣。
(二)報名資格:原住民幼兒至國中三年級學生。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9月2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彩繪藝思-第十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執行小組 收」(地址:106臺北市文山區仙岩路67號1樓)。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洽本案執行小組,電話:(02)8931-1469。
四、檢附旨揭比賽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南投縣水里鄉體育會辦理「第十屆水里清溪盃街頭3對3籃球錦標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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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6-07 16:10:47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水里鄉體育會105年5月23日投水體卿第1050500060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5年7月16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南投縣水里鄉民族橋上。

置頂文章[公告] 教育部辦理105年度「999個親子心動時光相片徵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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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6-06 11:47:01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077247C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之相關辦法及投稿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活動網址如下:https://icoparenting.moe.edu.tw/event,請於105年7月11日前於活動網站進行投件。 三、如有未竟事宜,請電洽本中心張美齡小姐,電話(03)336-6885分機21。 大家好 有關「999個親子心動時光」相片徵文活動的民眾投稿,目前發現,出現較多的問題是:民衆投稿的照片有「後製、加框」等不符比賽辦法規定的情況。因此,建議各中心於比賽相關訊息(如:各中心網頁之最新消息等),主動公告提醒民衆,以下文字建議: 感謝大家踴躍參加「999個親子心動時光」相片徵文活動! 依據活動辦法規定,提醒大家:投稿照片請不要加框(字)、合成、特效等後製!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105年桃園市SHOW聖蹟標準楷書書法比賽」

人氣73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6-04 12:57:20

一、教育局105年5月19日桃客文字第1050004273號函諒達。
二、旨案比賽相關訊息略述如下:
(一)比賽分組:
1、國小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
3、國中組(一至三年級)。
(二)比賽程序及評審:                                                   
1、初賽:
(1)參賽作品內容:請書寫各聖蹟亭楹聯文字及客家諺語(詳如簡章附表2)中選1組為原則,字體限標準楷書,字數為上下聯或一組諺語10~14字(不含落款字數及標點符號)。
(2)收件時間及地點:初賽作品請填妥報名表(詳如簡章附表1)於105年6月15日(三)前請郵寄或(以郵戳為憑)專人交至「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 (325桃園市龍潭區花園二街17號)劉明珠小姐」收,信封請註明「105年桃園市SHOW聖蹟標準楷書書法比賽」作品。
(3)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召開初賽評審會議,依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現場決賽。
(4)入選名單及決賽訊息將公佈於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hakka.tycg.gov.tw/)。
2、決賽─現場揮毫:
(1)決賽時間及地點:各組入選決賽者請於105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桃園市龍潭區龍星國小(龍潭區中正路269號)參加決賽。
(2)評審:決賽當日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作品進行評審、公布成績後即頒獎。
三、參賽者依其學校所登載之實際年級按組別參加(參賽作品請學校統一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交並附上報名表)。
四、參賽件數:每人限1件,不得重複送件,由各校統一匯整後,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交並附上報名表報名,1校不限參賽件數。前500名參賽者可獲得精美文宣品1份,由承辦單位統一寄發,請學校代為轉交。
五、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查獲或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二年內不得參賽。
六、毛筆書寫練習時產生的廢紙,請郵寄至「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325桃園市龍潭區花園二街17號)劉明珠小姐」收,將焚化做為「送聖蹟儀式」的聖蹟。
七、本案簡章已公佈於教育局官網/最新消息(http://www.hakka.tycg.gov.tw/),歡迎查詢及下載。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桃園市105年度「新生贈禮─名牌套」學生徵圖設計比賽

人氣115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5-31 08:13:19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
-105年度「新生贈禮名牌套」學生徵圖設計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以閱讀」為設計主題,徵求最具創意作品印製於名牌套。贈送105年度國小及國中新生,歡迎新生進入新的學習階段,並鼓勵建立良好閱讀習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五、活動對象:國小組、國中組限定入籍桃園市之學生。
六、活動組別:依年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每人限投1件。
(一) 國小組:國小46年級。
(二) 國中組:國中79年級。
七、作品規格:請以平面設計(不收立體稿件),作品清晰為原則。
(一)           作品稿件大小:15x15公分畫紙參賽。
(二)           作品紙材不限、畫具不拘,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不接受數位作品。
八、評選方式:由承辦學校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依下列評選標準進行評選,若參選作品未達標準,得酌減錄取名額。
 
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配分佔比
應用性
作品符合參賽主題、具實用價值
40%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35%
美感度
作品美感表現
25%
 
九、獎勵辦法: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一) 國小組及國中組:錄取第一名一件;第二名二件;第三名三件及佳作三件。
(二) 獎勵:第一名圖書禮卷5,000元;第二名圖書禮卷3,000元;第三名圖書禮卷2,000元;佳作圖書禮卷1,000元,並頒發獎狀。
(三) 國小、國中組得獎之前三名作品,經教育局各擇一件作品訂稿後,分別印製於105年度國小及國中新生贈禮─名牌套。
十、報名方式:
(一) 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至桃園國中網頁(http://163.30.55.4/)「教務處公告」或「公務連結-閱讀新桃園」下載報名表。
(二)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2 (1份黏貼於作品背面)(附件23)、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1(附件1),連同作品(請勿折疊),掛號郵寄或親送桃園國中教務處設備組收(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生贈禮名牌套學生徵圖設計比賽」及徵選「組別」。活動洽詢電話:(033358282250
(三)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56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注意事項:
(一) 作品稿件須均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
(二)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副本,正本底稿恕不退件。
(三) 所有得獎者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於期限內至桃園國中教務處領取獎金。
(四)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代寫、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含學校作文比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五) 作品出版:著作權歸屬作者,承辦單位則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稿酬。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六)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選之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二、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附檔[1] 380057600X0000000_0004138A5A_ATTCH3.doc (已被下載 49 次)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2016全民節電運動」之國民中學節電戲劇競賽活動

人氣63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5-27 17:15:12

一、台電公司為配合政府節能政策,推行全民節約用電運動,

特舉辦旨揭競賽活動,自即日起至本(105)年7月22日止受理報名,

本競賽內容以「節約用電」為主題,藉由發揮創意,以生動活潑與有趣的方式,

將節約用電等內容融入戲劇,讓民眾容易了解節電的重要性或節電措施與方法,

落實於生活中,以達節能減碳、愛地球之目的。


二、另為鼓勵用戶積極投入節約用電行列,

今(105)年除了原有採事先報名參加的「省電行動家」活動外,

還多了「親戚朋友鬥陣來省電」競賽與抽獎活動,

即日起至本(105)年6月30日止,召集7戶親戚、同事、朋友、社區、街坊鄰居上網完成報名手續,

並進行實際節電行動,凡是七、八月份電費帳單統計用電度數總合較去年同期總合省2%以上,

即有機會獲得特獎獎金20萬元或抽中現金2萬元,亦請轉知貴校師生及學生家長踴躍參加。


三、有關活動詳細內容亦可至活動官網http://www.save-power.com.tw查詢或下載。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105年度國中小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

人氣154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5-27 17:01:15
壹、依據
一、桃園市105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貳、目標
一、推廣海洋保育理念,提升海洋教育知能。
二、普及推廣宣導成效,落實珍愛海洋理念。
三、宣導擴及學生家長,擴大海洋宣導範疇。
四、匯集學生創作文宣,充實教育資源分享平台服務。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新屋區永安國小
肆、辦理時間:105年4月至105年12月
伍、推廣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
陸、活動辦法:
一、收件日期:105年5月27日~105年6月20日
(郵戳為憑,請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處收)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師生及學生家長
(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與國中小親師組)
三、作品規定:
(一) 繪製與本市海洋教育週宣導主題有關之分格漫畫,宣導主題內容詳見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最新公告,作品規格以8開圖畫紙、分2~4格之作品(含著色),並將報名及授權書浮貼於作品後。
(二) 作品內容其中所含之文字、圖片等,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三) 經報名而入選之參加作品,應同意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任何形式從事推廣利用。
(四) 每人限投一件參賽。
(五) 未錄取作品,主辦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四、評比標準:
主題呈現30%、創意發想30%、題材架構20%、專業知能20%
五、獎勵辦法:
(一) 得獎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頒發獎狀1張與圖片版權費,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評審可依各組報名人數,增額錄取優秀作品)
國中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小親師組之圖片版權費: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200元
佳作:600元
(各組得獎圖片版權費統一由中心匯至各校轉發)
(二) 指導獎勵:(指導老師為一名,若指導多名學生同時獲獎,以擇
最優成績獎勵)
國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獎勵:
第一名:指導教師嘉獎2次
第二名:指導教師嘉獎1次
第三名:指導教師獎狀1張
六、推廣應用:
(一) 由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於105年6~12月擇期發起本市海洋教育週,將入選作品公告於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頁,供師生學習運用。
(二) 配合海洋知識日之宣導內容與分格漫畫作品結合,設計學習單上傳於中心網頁供各校下載運用。
(三) 請學校提報海洋教育週成果彙整。
柒、經費概算:本計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市府辦理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或相關預算下支應,概算如附表。
捌、預期效益
一、喚醒學生保育理念,推廣深化各校海洋教育成效。
二、善用數位學習資源,引導學生落實海洋教育理念。
三、集結推廣文宣資源,充實海洋教育教材學習資源。
玖、獎勵: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拾壹、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檔[1] 380057600X0000000_0041374A00_ATTCH1.docx (已被下載 82 次)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本府警察局舉辦「兵不厭詐-防詐騙創意宣導標語競賽」活動

人氣62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5-26 12:28:28

一、依據本府警察局105年5月18日桃警刑字第1050032256號函辦理。
二、本府警察局為提升本市民眾及學生族群重視防詐騙的觀念,舉辦「兵不厭詐-防詐騙創意宣導標語競賽」活動以發掘具創意、貼近生活的宣導類防詐騙宣導標語競賽,冀望透過本活動之執行,並結合時下年輕族群最新用語(含網路用語),創新防詐騙宣導標語,貼近並吸引民眾注意防詐騙宣導內容,強化全民防詐騙意識。
三、參賽對象:
(一)社會組:年滿18歲且設籍桃園市市民。
(二)大學組:本市轄內公私立大學 (含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大學生。
(三)國(高)中組:本市轄內公私立國(高)中具正式學籍學生報名參賽。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兵不厭詐-防詐騙創意宣導標語競賽」活動計畫1份,另可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官方網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宣導專區」→「預防宣導專區」

http://www.tyhp.gov.tw/newtyhp/cht/index.php?code=list&ids=136)下載。

置頂文章[公告] 轉知「2016桃園市漫畫徵件競賽─原創漫畫」

人氣38
訓育組長 - 比賽訊息 | 2016-05-24 17:23:31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5月19日桃市文視字第105000764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係為鼓勵青年學子參與動漫創作,行銷城市故事與意象,並提供獎金鼓勵優勝者,並鼓勵青年學子積極參與本活動。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7月8日至7月24日。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13日(一)下午7點截止。
(三)活動地點:桃園展演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陳先生(電話:03-3322592分機8541)。
五、活動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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