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校105年度約僱職務代理人第1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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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105年度約僱職務代理人第1次甄選簡章
一、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 約僱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
四、 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總務處(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五、 工作內容:辦理本校總務處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本職缺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如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提前銷假上班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七、 公告期間:自105年01月20日至105年01月26日。
九、 報名方式:請下載附件之報名表並檢齊規定證件(畢業證書等)於105年1月26日(星期二)前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校人事室收。
十、 報名資格及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2.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並無犯罪前科記錄者。
3.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並具備WORD及EXCE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十一、 甄選方式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
電腦操作測驗(佔20%)及口試(佔80%)。
十二、甄選日期及地點:105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在本校校史室
(二樓)舉行,逾時1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十三、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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