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桃園市105年度品格教育《心中的小太陽》專書徵文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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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5年度品格教育《心中的小太陽》專書徵文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桃園市105年度品格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本計畫擬以本市品格教育12項核心價值為架構,採取邀稿及徵文方式,以
本計畫擬以本市品格教育12項核心價值為架構,採取邀稿及徵文方式,以
國小高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為主要閱讀對象,編輯本市品格專書《心
中的小太陽》,期能結合專書閱讀活動,深化品格教育之推動。
参、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內壢國中
肆、邀稿方式:由承辦學校邀請知名作者、教育學者專家等為本計畫專書撰文,
預計收錄12篇文章。
伍、徵文方式:
一、文章主題:
依本市品格教育12項核心價值【誠信】、【尊重】、【合作】、【欣賞】、【勤
儉】、【正義】、【負責】、【謙恭】、【關懷】、【感恩】、【禮節】、【孝敬】等
擇一做為主題撰文,內容以生活故事或發人深省的小品文為主,以引起
讀者共鳴。
儉】、【正義】、【負責】、【謙恭】、【關懷】、【感恩】、【禮節】、【孝敬】等
擇一做為主題撰文,內容以生活故事或發人深省的小品文為主,以引起
讀者共鳴。
二、徵文對象:
(一) 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小(高年級)學生
(二)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教師
(三)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家長
三、作品規範:
(一) 文章須設定以國小高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為閱讀對象。
(二) 每篇字數至少600字,以不超過2,000字為限。
(三) 稿件一律採電子檔方式(doc或docx檔)繕打。
四、收件方式:
(一) 第一階段:各校校內初選
由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依據下列薦送文章篇數(徵文
對象得為學生、教師或家長),自行辦理校內初選:
對象得為學生、教師或家長),自行辦理校內初選:
1. 國中60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至少自選兩項品格核心價值
為主題,各薦送一篇。
2. 國中60班以下之學校、全市國小各校:每校至少自選一項品
格核心價值為主題,薦送一篇。
格核心價值為主題,薦送一篇。
3. 公私立高中職:每校至少自選一項品格核心價值主題,薦送
一篇。
一篇。
(二) 第二階段:各校送件參加全市複選
1. 送件期限:
各校於105年9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校內初選獲選文章
各校於105年9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校內初選獲選文章
暨相關報名表件資料寄送至內壢國中,屆時將由專家學者進行
第二階段評選。
2. 送件方式:
(1) 各校送件資料須包含電子檔光碟一份(內含報名表【附件
一】、品格文章)及文件紙本一式2份。
一】、品格文章)及文件紙本一式2份。
(2) 稿件以中文MS-Word軟體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
規格,內頁文字以12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單行
行距,恕不接受手寫稿。
(3) 送件資料請寄送至內壢國中輔導室輔導組(地址:320桃
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4522494分機
611)。
3. 錄取篇數:每項核心價值各擇優錄取9篇文章,計108篇。
五、稿費:
(一)凡徵稿稿件經評選通過獲收錄於《心中的小太陽》專書者,依桃
園市政府頒訂之稿費標準,每1,000字700元,超過2,000字者,
一律發給1,400元稿費;文稿未滿1,000字者,酌給稿費500元。
一律發給1,400元稿費;文稿未滿1,000字者,酌給稿費500元。
(二)投稿稿件爲尊重原創、智慧財產權及稿酬歸屬,概不接受2人以
上具名投稿。
上具名投稿。
六、注意事項:
(一) 主辦單位有權對獲刊登之文稿內容進行必要之編輯修改。
(二) 稿件如經錄取,桃園市政府得進行教育相關運用,請勿一稿多投。陸、經費:由市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補助(如【附件二】)
柒、獎勵:
一、學生稿件獲刊登者,由承辦學校呈教育局核頒獎狀乙紙,以資鼓勵(非
屬競賽,故不列入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積分採計項目)。
二、文章獲刊登者若為桃園市中小學教師,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規定,每篇核給著作分數0.1分。
三、承辦學校辦理本計畫工作表現績優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核予獎勵。
捌、本計畫陳市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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