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本校教職員工出勤時間表,請各位同仁依本身職務遵守下列出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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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教職員工出勤時間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4
公告字號:德國(人)字第1050804
主旨:本校教職員工出勤時間表,請各位同仁依本身職務遵守下列出勤時間
【學期中】
一、導師及專任教師 :上午7時45分至下午3時45分 (每日上班時間八小時,中午視為上班時間)
二、兼任行政教師、職員、技工及工友:上午7時45分至下午3時45分
(每日上班時間八小時,中午視為上班時間)
【寒暑假】
※兼任行政教師、職員、技工及工友:
1.上午7時45分至下午3時45分(每日上班時間八小時,中午視為上班時間)
2.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含例假日均予列計)之上班日應全日上班。
3.其餘上午在校內辦公場所辦公(差假除外),下午未上班者,以休假或以加班補休假方式處理,
但應確實配置全校行政人員五分之一人力於校內辦公。
附註:
1.本出勤時間業經105年6月30日期末校務會議決議通過,並自105學年度起實施(105年8月1日起),其修正亦同;惟如上級機關(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桃園市政府等)差勤規定修正,逕配合其修正規定,簽請校長核可後發布。
2.請各位同仁依本校訂定之出勤時間及相關規定到(退)勤,避免有遲到及早退之情形發生,人事室將不定期查勤,上課中則由教務處不定時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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