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本第四十七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
人氣43
1.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臺東縣政府。
3.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4.參加作品:
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不拘,含水彩、貼畫、水墨、版畫、線畫等。(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格:限四開(55公分×40公分),水墨畫(貼在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各類作品均不裝畫框。
5.大會收件:日期:105年10月20日以前
地點:臺東縣新生國小(95051臺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 | [1] 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47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docx (已被下載 28 次) |
人氣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