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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4年『飛揚青春"籃"截三害你最棒』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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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活動訊息 | 2015-05-12 11:44:07

教育部桃園市聯絡處104年『飛揚青春"籃"截三害你最棒』競賽

暨法治教育宣導活動計畫

壹、  依據:教育部桃園市聯絡處104年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計畫。

貳、  活動目的:

藉由健康活力競賽提供青少年休閒活動引導青少年從事正向身心運動並實施紫錐花運動反毒、反霸凌宣導活動啟發青少年重視毒品危害校園霸凌的效應及法治觀念,以達到預防偏差行為的發生。

參、  宣導方式:

由衛生局、少年隊及校外會依序於活動舞台實施相關宣導,並以有獎徵答方式和民眾互動。

肆、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桃園市聯絡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新都市育樂廣場、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六和商圈發展協會。

伍、  參賽資格:

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在學學生滿15歲以上。

陸、  參賽辦法及日期:

一、             區分男子組.女子組進行,每組均進行個人賽。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5月13日截止參加學生逕至桃園市私立治平高中首頁報名。(http://www.cpshs.tyc.edu.tw/)報名人數不限。

三、             比賽日期時間:

     初賽日期:104515(星期五)1300-2030

     初賽地點:新都市育樂廣場(中壢市中央西路112011)

     決賽日期:104516(星期六)0900-1200(0850時前報到)

決賽地點:中壢六和商圈一樓(威尼斯)-新都市育樂廣場(桃園市中壢區九和一街54)

柒、比賽規則與比賽項目及方式:

   一、採新都市育樂廣場之專用機器,以單人單機不連線方式進行比賽。

   二、每部投籃機限定使用7顆球,相關比賽用球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參賽者不得使用私人球具參加競賽。

   三、比賽進行中如遇機台故障,經主辦單位裁定後,使用故障機台之選手當局不列入積分,並重投一局。

   四、參賽學生請發揮榮譽精神,不得冒名頂替參賽,如發現舞弊行為,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五、晉級決賽分數:男生組:400分,女生組:300分。

柒、  獎勵辦法:

  一、男子組:

      冠軍:獎狀乙禎,禮卷5000元

      亞軍:獎狀乙禎,禮卷3000元

      季軍:獎狀乙禎,禮卷2000元

  二、女子組:

      冠軍:獎狀乙禎,禮券5000元

      亞軍:獎狀乙禎,禮券3000元

      季軍:獎狀乙禎,禮券2000元

捌、  一般規定:

  一、各參賽者應於報到時出示學生證(或相關證件),以進行身分查驗,得獎者如有身分不實,由主辦單位取消得獎資格,追繳相關獎狀及禮券,並報請學校協助處理。

  二、決賽時,參賽者應於報到時間截止前完成報到手續,否則視同放棄比賽。   

  三、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校園安全活動經費項下支應。

  四、本次獲選前三名學生之獎狀,由本會納入104年度聯合頒獎典禮中頒發。

  五、其他未盡事由及比賽爭議事項由主辦單位依客觀事證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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