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本校104年度年滿四十歲以上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方式,詳如說明
人氣238
1.補助對象:本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等(不含技工、工友、駕駛、代理教師);另留職停薪教師,於回職復薪前,不得申請本項健康檢查補助。
2.檢查醫療機構:合法設立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機構(不包括ㄧ般健檢診所、醫事檢驗所等)。
3.檢查次數:以每二年一次為限。
4.檢查人次:40人(如檢查人數超過40人時請先向本室登記,俟市府教育局確認尚有經費並經核准後,再至醫院或診所進行健康檢查)。
5.補助額度:每次以三千五百元為限,如實支健康檢查費低於三千五百元者,採實報實銷方式辦理。
6.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以公假登記,並以2日為限。教師課務需自理,職員以不影響公務為原則。
7.申請健檢補助費流程:請先至人事室登記(以確認尚有名額),之後受檢完竣後請至人事室填寫健康檢查補助申請表並繳交繳費收據。
8.又,為落實本校編列健檢預算之執行,嗣後本室將不定時通報提醒本校符合資格同仁(四十歲以上之教職員,每二年一次)踴躍參加健康檢查。
人氣238